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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novembre

提问!回答!

 

被飘飘点名了,以前都看到有人在博上被点名,我刚刚才明白,原来被点名就是酱紫的啊:)

 

1、有没有想过如果以后结婚对象不是现在的恋人,会是啥感觉?

兴奋!原来我不是嫁给他啊,那现在可以尽情地欺负他了,哈哈!

 

2、最近最郁闷的事?

发现自己之前居然看错人,我把她当朋友,她把我当丫环,气!

 

3、你最希望从朋友(不包括爱人)那里得到的是什么?

如果我说是红包,会不会被打的说?

 

4、你最想去哪个地方?为什么?

耶路撒冷,因为我想装得很深沉。

 

5、说出点你名的人的3个优点(不可删除题)

充满生活情趣,美丽,而且居然人缘很好,过份!

 

6、什么事情会让你觉得很幸福?

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7、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你最想改变的是什么?

钻回我妈肚子让我老妈把我生漂亮点。

 

8、你现在最想拥有的是什么?

一个大款老公,可以让我天天在家吃喝玩乐,不用受阴险小人的气。

 

9、你最讨厌的一件事是什么?

蟑螂

 

10、你觉得感情重要还是物质重要

我一向都觉得感情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东东,当然,当我拥有足够物质的时候。

 

11、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比较健康?

听说神仙可以活得比较久,那么就是神仙般的生活最健康吧。

 

12、你认为分手后的男/女朋友还可以做朋友吗?

才怪

 

13、这辈子最快乐的事是什么?

荡秋千

 

14、最受不了自己哪个缺点?

神经不太正常

 

15、如果有不开心的事怎么办?

借朋友的酒浇愁

 

16、最害怕失去的东西?

我所拥有的,都怕失去,包括我妈,和我的储钱匣。

 

17、做朋友的话,最看重对方什么?

真诚

 

18、对自己的近况满意吗,哪些需要调整?

一般,银行存折上的数额需要调整

 

19、相不相信会有人一直住在心里,哪怕越来越淡?

会的,我至今记得二十年前我堂姐借了我的小人书,没有还!邻桌屁孩借了我一毛钱,也没还!

 

20、报上你的三围。

这个不清楚,不过飘飘你可以来我家参观。

 

好了。回答完毕,。

关于规则:

A、被点到的要在自己的博客里写下自己的答案,然后去掉一个你最不喜欢的问题再加上一个你的问题,仍然组成20个问题,传给其他8个人,列出8个需要回答问题的人的名字,还要通知对方——你被点名了,被点名者不得拒绝回答问题,完成游戏的人将会永远得到大家的祝福。

B、这8个人要在自己的博客里注明是从哪里接到的,并且再传给其他8个人,让游戏继续下去,不得回传。被点到名字的人将会得到大家的祝福,并且所有美好的愿望都会在不久的将来实现。

点名:阿爽,晓超,娜娜,严虹,安文,卜小壮,小雪梅朵,初夏,那谁,那谁,那谁

30 marzo

突然间的自我

突然间的自我

 

一直很忙碌,总有写不完的稿子要结稿,总有理不清的麻烦在冒出头,总是在某一刻恍然凝神,不知自己倒底在做着什么。

刚刚从温暖润泽的贵阳回到漠然冰冷的北京,疲倦仿佛在漫漫将我淹至莫顶,难以消弭。清晨上班的路上,在与陌生人之间的距离小到让人尴尬的时刻,我闭上眼睛,将MP3的耳机戴上。不经意的,那首《突然间的自我》与我迎头相撞,很痛很痛的一种冲击,眼睛里的酸胀让我不得不仰起头来,掩住将夺眶的液体。

 

“听见你说,朝阳起又落,晴雨难测,道路是脚步多。我已习惯,你突然间的自我,挥挥洒洒,将自然看通透。那就不要留,时光一过不再有,你远眺的天空,挂更多的彩虹。

我会紧紧的,将你豪情放在心头,在寒冬时候,就回忆你温柔,把开怀填进我的心扉,伤心也是带着微笑的眼泪。数不尽相逢。等不完守候,如果仅有此生,又何用待从头。”

 

还记得这首歌吗?伍佰流行的调子,早就听过了,却如吹过耳边的一阵风,随听随忘。直到你的一封MAIL里,将这首歌的歌词发给我,才让我体会到其中的美丽。那种美丽,不是晨钟暮鼓的清灵,不是秋日落叶的凄凉,甚至不是独看星空的悟动;那种美丽,也许是极冷极冷的寒冬,有人伸给你一双温暖的手。也许,是因为我不能肯定,因为我不能表达,因为我已失去了描绘的力量。

两个月了,没有你的短信,没有你的声音,没有你的文字;两个月了,足够让我看遍我们以前所有的聊天记录,所有的照片,所有的MAIL

记得你说,27岁是个奇怪的年龄,凡高在27岁开始画画,春树在27岁开始写小说,27岁时的你,却说不清自己的心情。现在,我也27岁了,我终于明白了你的那种凄惶,那种在青春与成熟间的凄惶。

记得我说,古龙那么多人物中,有情深义重如李寻欢,有风流潇洒如楚留香,我最喜欢的却是那么苍白寂寞的傅红雪,带着难以逾越的伤痛、握着一把残刀的傅红雪。你说,你也是,那种喜欢是一种说不出理由的偏爱。

记得你说,希望将来退休了,可以在一个阳光充沛、人迹罕至的小村里度过余生。我说,好吧,养一只叫小白的狗,在睡椅上晒太阳,吃着花生,看着小说,听莫扎特。

在我最辛苦、最寂寞、最孤苦的日子里,是你一夜一夜地陪我聊天,听我说最无聊的呓语;在我最绝望、最徘徊、最茫然的时刻,是你给我对美好的向往,让我觉得幸福尚在人间的一隅等着我,我的幸福,永远在那里等着我呢。在我最自私、最自我、最莫名其妙的片断里,是你理解我,给我欣赏和肯定,在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比你更懂我。

以前曾经推荐你听张学友的《演唱会》,你听了,说你听过后忽然明白我的想法了。以前也曾经把《白马啸西风》里最打动我的片段抄给你看,你看了,说你明白我在怕些什么。其实,我自己都不懂自己的想法,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我就是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生活得一团糟、忽然很清醒、又忽然是在做梦的人。

没有人比我更渴望感情,因为我总是独自站在荒野,背负着无比沉重的负担,渴望着片刻温暖;没有人比我更惧怕感情,因为我荷着那样沉重的行囊,还想要不断地快跑快跑、逃开逃开。

在无尽的荒原里,天边永远有一颗星,指引每个人的方向;星上也许住着小王子,也许只有一朵玫瑰花,也许只是偶尔眼花时的闪现。但是每个人都该有一颗星,当受伤落泪时,当午夜梦回时。

我的那颗星,我已经将它迷失。

我不能再奢望还能拥有你这样的朋友,我也不能奢望还能拥有那些快乐的瞬间。在我的荒原里,我荷重而行,我背负着我的伤痕、我的虚荣、我的自私、我难以割舍的一切一切虚无与现实,我会永远这样走下去,就算给我一双翅膀,我也不会飞翔。

而你,我知道你会飞翔的,你会飞得更高、更稳、更远,看到更美的风景,听到更美的音乐。生活所有愉悦,you deserve them!.

 

三个月后,就是你的生日了。二十几岁的最后三个月,你会怎样度过?

08 marzo

六一,五四,三八,及其他

六一,五四,三八,及其他

 

手机从早上起就开始叮叮响,都是祝我节日快乐的短信。很感激所有祝福我的同性朋友们,因为有了你们,我才会觉得做个“妇女”,是一件快乐而丰富的终身职业。

下午时终于有点郁闷了,忍不住跟朋友叹息:以前过六一,后来过五四,现在,只能过三八了,有点压力哦:)。

我妈妈更惨,她们领导坚定地相信:今天是三八妇女劳动节,所以这一天,妇女们是应该劳动滴。我妈妈分辩,明明是劳动妇女节嘛,可惜她的分辩未果,于是只好踏踏实实上班一天。

因为怕被烫的脚上留疤,所以我这几天都尽量不穿鞋,今天实在忍不住了,穿了三条袜子,套上我最大码的皮鞋,与笨丁、豆豆和飘去腐败。

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是吃冰激淋,比吃冰淇淋更快乐的事,就是和好朋友们一起吃啊。DQ的冰激淋很棒,塑料小勺也不错,于是大家一起将小勺打包。我一边笑,一边觉得这个举动真的是好三八。

看了一部非常非常适合这个节日的电影:《时尚女魔头》。当然,电影另一个译名:《穿普拉提的女王》更雅致些,但我还是钟意前者,因为比较符合原著。而且,在这个世界上,做一个三八是多么不容易呢:无能点,会变成职场麻瓜;邋塌点,会变成黄脸婆;妖艳点的,是狐狸精;能干点的,就是女魔头啦。

记得有人说过《FRIENDS》里ROSE养过的那只猴子如果是人的话,就是梅里尔。我兴奋地把这个八卦讲给笨丁她们,可惜她们的反应不如我这个《FRIENDS》迷那么兴奋,于是只好在心中窃喜。梅里尔在这部片里真是演得非常非常好,举手投足间,既“时尚”,又“女”,又“魔头”,让我们全体笑得晕。

笨丁说,过几年就该过重阳节啦,我更郁闷了,那再往下岂不是只好过清明节了吗?所以,能过三八节,还是要珍惜这个年龄的所有快乐吧。

以前过六一节时,找齐了红领巾蓝裤子,唱着少先队进行曲去公园野餐;过五四节时,写一堆酸得掉牙的文章,参加演讲、辩论、征文比赛;如今过三八节时,吃冰激淋、看电影、与姐妹淘们欢声笑语。

这样的进步,怎么能不爱上这个节日呢?

冰激淋吃完了,电影散场了,我们在夜幕下的北京挥手道别,微笑依然凝在嘴角,久久散不去。

录下最喜欢的一个短信:祝我们这些表面风光,内心彷徨;容颜未老,心已沧桑;似乎有才,实为江郎;成就难有,郁闷经常;比螺子累比蚂蚁忙,比岳飞忠良的姐妹们三八快乐!

嘻嘻,三八快乐,明年赶早,让我们将三八进行到底!

08 febbraio

健身之我为跑步狂

 

 

这个冬天感冒了两次,从小就是健康宝宝的我很是不安,最近半年来除了偶尔打球没有任何运动,看来有必要增强一下体质了。

在东环广场的浩沙办了一张卡,和美女ASK一起去的。办卡人员告诉我们有一种情侣卡可以打折,于是我们怯生生地问:“我们两个可以办吗?”本来以为人家会严辞拒绝,这里又不是荷兰,同性恋就不必凑热闹了。结果办卡人员很痛快地答应了,于是我和ASK成了一对健身“情侣”。

我一向对健身器材十分排斥,一点也不好玩,又枯燥又无聊。昨天去健身时,在跑步机上慢跑四十分钟,跑得旁边的健身教练都心疼了:这么使唤跑步机,人家机器损耗多大呀。

幸福的是,浩沙的跑步机前面有个小屏幕,一直在放RAINMTV,边跑步边颀赏帅哥,人生一大乐事啊。跑到中间有点坚持不住时,开始胡思乱想,让自己假装是RAIN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我追我追我追追追,边追边觉得自己好无聊,鄙视自己。

运动最让我着迷的不是过程,而是结果,运运之后心情十分之好,思绪十分之平静,皮肤十分之娇嫩,当然,肌肉也十分之酸痛。

四十分钟跑了四公里,算算大概是可以到西单了吧?于是使用了一下单车机,又骑了四公里,算是从西单回来。呵呵。

水仙日记

 

 

我是一个贪恋床第的人,能在这份无聊透顶的工作岗位上支持半年多,惟一的理由是这里早晨上班时不需要打卡。于是我可以在清晨时分和我的枕头被子亲亲热热地好生厮磨一阵,这是我人生最大的享受。

可是最近单位新领导上任,非常残酷地要求我们准点签到。这个消息一发布,宛如晴天霹雳,震得我顿觉生命没有意义。

而且,为了每天清晨给我的水仙花换水,我不得不,我不得不再早起十分钟。泪流满面ING……

这几天我可爱的水仙们长势良好,叶芽一枝一枝地往出冒,已经长得有三寸多高了,飘飘告诉我不要给它们加太多水,否则会只长叶不开花,于是我每晚都将水倒空,清晨再把晒过的熟水续上。要知道,为了多睡十分钟,我不吃早餐很多年,我对它们真的比对自己好多了。

红楼梦里宝琴曾经给林妹妹送过水仙,林妹妹生怕自己屋子里的药味破坏了水仙的清香,每每看到这一段,我就忍不住感叹。看看人家,生活得多么精致、地道,且不说扫雪泡茶、隔湖听笛这些雅致,就连一些些味道,也十分得呵护。

而我这个风尘仆仆的粗糙人居然也开始养起水仙来了,呵呵,看来花草果然可以怡情。

三毛这样介绍自己的英文名:“ECHO,就是希神话里爱上水仙花的那个。”在我的记忆中,ECHO爱水仙花爱得十分无望,如果你一旦爱上一个自恋的人,那么无异于自寻死路,爱是相互给予的过程中彼此的满足,一个自恋的人是不懂爱的。

希望我不要爱上水仙才好。

那天爸妈来北京,兴致勃勃地把我的水仙SHOW给妈妈看,我妈兴致勃勃地说:“这些水仙盆不错,将来给我带回家,可以栽蒜。”郁闷。

有同学来,再度兴致勃勃地SHOW,同学问:“这种盆多少钱一个?”再度郁闷。

还好我可爱的ASK同事反应相当合理,与我好好探讨了一下水仙土养与水养的区别,唉,我知道,做人不能太过苛求,得一知己足矣。

美丽的绿色叶芽,一枝枝精神弈弈地成长在我的阳台,快些开花吧,亲爱的叶芽们,有人在热切地关爱着你们。

03 febbraio

水仙日记

 

水仙,对,就是那个英文名叫Narcissus的东东。植物,声名远播。曾经有一个希腊神话里的美少年叫这个名字,后来美少年爱上自己在水中的倒影,活活自恋而死。

不过这篇博,也可能是一系列博并不是本人打算开始自恋,我自恋一般都是关起门来独自进行,不必发到博客上惹人耻笑。而的的确确,是我这个面对植物、杀人不眨眼的家伙要打起精神来养水仙花了,这么有意义的事,在我的人生中可并不多见。所以,一定要写博,不论收场如何。

我将ENJOY呵护一个生命的过程。

上上个星期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一箱水仙,特意跑到大老远打车把它们抱回家,当然,我向水仙的原主人隐瞒了我曾经有把仙人掌都养死的经历。

水仙带回家,打开箱子我就傻眼了,十几个面目可疑、貌似畸形洋葱的东东,在黑乎乎的土里若隐若现。生为北方人,我见过的绝大多数水仙都是在画中、照片中、电视里,如此真实地近距离接触,恐怖。电话请教了几个可能会养水仙的朋友,未果,大家基本都说他们拥有过的水仙都是过年的时候从花店里直接买来的,这帮爱好不劳而获的懒人!

于是把盖子一合我就出去溜跶了,决定水仙的栽培工作暂缓,反正也不急在一时半会儿。要知道,我是逃避的高手;所有不想面对的事情,我都有本事视而不见。

一直到前天,想着我那箱水仙再搁下去,可能就要长毛了,大老远地搬回来,总不能直接往垃圾箱里送呀,我决定励精图治,一展身手。

于是下班直冲花店,要求买水仙盆,那些水仙盆都十分迷你,我只好买了五个,心想这都不一定够,可是实在也拿不了了。顺便向老板咨询水仙如何养,老板说,象剥洋葱一样剥掉棕色的鳞茎,再把根泡在水里就可以了。

于是,我回家把我的一箱水仙搬出来,我剥、我剥、我剥剥剥。生命这种东西,总是能触动人心中最柔软的那个部分。在剥的过程中,我发现这些水仙捏起来有点软软的了,会不会是因为我放了一个多星期对它们未予理睬的原因?我十分内疚,在心里默念:求求你们,千万千万好好活下去,我会对你们好的。

一直剥到手指发红、两眼冒黑,十个水仙终于有点冰清玉洁的味道了。我兴奋地把它们放在水仙盆里,以为大功告成。

上网搜了一下水仙的栽培方式,发现我做得还十分十分不够,水养的水仙要把根部所有的污泥和腐坏物都清理得干干净净,还要把鳞茎剥开一些,好让花苗能够冒出。只好返工,我洗、我剥、我洗洗剥剥。

在水中浸泡一夜之后,今天的水仙终于正式入了盆,一个个看起来水水嫩嫩,很有精神的样子。

于是向上天祈祷,让我的水仙好好开花、好好长大吧。为此,我愿意做一个勤奋的人,我愿意做一个享受过程的人。

从明天起,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26 gennaio

我们一起去讨饭

 

 

我经常会在精神恍惚时对身边的同伴胡言乱语,那天在永济寺外看请香火的小店,相伴的同事说了一句东西真贵没有钱,我随口便答:“那我们一起去讨饭吧。”

语毕,同事大笑,我大窘。

回味一下自己说过的话,虽然荒谬可笑,却是一句挺有意思的话。电视剧里,特别是古代情节的,常有某人落魄到讨饭的境界,一根打狗棒,蓬头垢面,赚足观众的眼泪。据考,《红楼梦》里最后各人的命运,也很有几位公子红妆落入此等境地。能把讨饭这种工作做得既浪漫又潇洒的,只能是金庸笔下的丐帮众小。

一起去讨饭,一起去承担无尽的饥寒、世人的冷眼,却可以无谓地坦然应对,只能是小说里苍白而落寞的一种悲凉。《白马啸西风里》,金银小剑三娘子在将女儿交给无尽的大漠时,心里默念:“老天啊老天,愿你保佑秀儿象我一般,嫁着个好丈夫,虽一生颠沛流离,却一生快活!”

虽一生颠沛流离,但若有人心心相映、两情相悦,便是一种幸福了。如此至情至性的境界,也只能是在小说中吧。

很久很久没有写过小说了,却忽然很想再写一篇,名字便用这个。只是,我该将我的小说放到何种背景之下呢?现代社会里,女生们的心愿是在宝马车里流泪,而不是在自行车上微笑,更何况是风里雨里地餐风露宿呢?

真的,太过爱护这具皮囊,便不能考虑太多心中的意愿。大家宁愿落泪,而不愿落魄,这是一种聪明,还是一种无奈?

其实我又何尝不是现代人,何尝不明白任何一种选择,都有足够的理由;只是,在某一个不经意的时刻,在某一个恍惚的瞬间,真的真的,很想体会一下那种不被物质所羁绊的从容。

只可惜,这只能是心中,永远的梦噫。

最近在追着看《越狱》,看MICHEAL邀SARAH跟他一起去国离乡,SARAH的反应入情入理,却让我有一种无奈的伤感。相反,我更喜欢那个决定带着女儿一起与丈夫亡命天涯的黑人女子。但是,毕竟她是他的妻;而SARAH,不过只是对MICHEAL有些火花。所以MICHEAL注定要失望,因为他可以越出FOX RIVER,却越不出现实的枷锁。

15 dicembre

上帝创造女人

上帝创造女人

 

知道碧姬芭铎的这部《上帝创造女人》起码有十年了,神奇的是我居然十年都没有机会看到。在法国女权运动的三位代表性女性之中,我最早知道的就是碧姬。没办法,波伏娃和萨冈固然是有美的思想,张爱玲也说过“以美的思想取悦人和以美的身体取悦人其实没有什么区别”;然而,真正让人心动难忘的,还是美的身体。

《上帝创造女人》是个经典,可惜,毕竟受当时电影技术的限制,影片整体还是粗糙。比起MATCH POINT里斯佳丽的镜头,对碧姬的刻画还是有相当模糊而且老土。幸好,碧姬本身绝对经得起推敲,真材实料啊:)

看过这部影片,碧姬老年时的照片真让人不忍卒看,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那样的倾国倾城,也难敌流年似水。

当年叱咤风云的三位法国女性,死的死,老的老,但女权运动依然会时时被人提出,只是这一个世纪以来,这样的运动倒底有多少收效呢?女性真的可以过得更快乐吗?亦或得到更多枷锁?

老舍说,他绝不会主张“妇女们,都到厨房去!”,但也绝不会高喊“妇女们,都上茶馆去!”他对女权运动的看法是很典型的大多数人的看法:第一不支持,第二不反对。

其实,女权运动又如何,不过是再度开劈一个男性和女性的战场,女性脱下油污的围裙,转身便要披上沉重的盔甲;不必看丈夫公婆的脸色,而是伺候老板上司的脾气;砸开封建礼教的脚链,戴上名牌身份的枷锁;不必緾足,却要做整形手术。

何必呢?

当然,我是最没觉悟、给女性丢脸的那种人,始终觉得,上帝既然创造了两种性别,便一定有他的理由,分工又有什么不好呢?

祥林嫂、杜十娘、林黛玉,薄命司的所有姐姐们,我的胆子小,你们可别半夜来掐我啊。

06 dicembre

貔貅

貔貅是传说中龙的第九子,因为只进不出,所以有聚财的意头。

我的书柜就是貔貅,一向是闲人免碰型的。不好意思,我的性格中有非常典型的独生子女特色,不喜欢别人动自己的东西。

抓狂了两天了,因为有人拿走我几本书,而且是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所以我甚至无从得知少了哪几本。于是乎,做梦都是珍藏的几本心爱遍寻不见。

真拿自己没办法。

真的,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给朋友送过书,除非是一模一样的书我买了两本,可能会将另一本做礼物。有好友来借书,一般点的书我也会答应,不过马上转身就出门,再去书店买同样的回来。心爱的书会忍不住想买多册备用。

如果哪天忽然想看某本书而找不着,我会通宵不睡把书柜重新摆放一遍,生怕遗失。

真是够BT的了:(

不过也曾很大方地将喜欢的书主动送人,那是因为我当时在喜欢人家。虽然这种情况到目前为止只发生过一次,不过还是充分说明我倒底重色轻友。惭愧。
25 novembre

程灵素情结

 

 

“小妹子对情郎,情意深……你莫负了小妹子,一片心……你见她面时,要对她好……你不见她时,要天天十七八遍挂在心……”

如果你可以准确地在看到这首诗的第一时间说出它的出处,并且立刻联想到程灵素,那么,你有可能是我朋友中第三个有程灵素情结的。前两个一个在BBS上注册了程灵素这个ID,另一个一喝醉就会呐呐地背这首诗。

我认识的女孩子大体上可以分成三种人,这三种人对感情各有不同的情结:白雪公主情结、灰姑娘情结和程灵素情结。白雪公主那一类的是要别人争着追捧的;灰姑娘那一类是立志要麻雀变凤凰的;程灵素这一类的,则比较没出息,对倒贴这种事非常情有独钟,哭着喊着要牺牲自己。

可是,我从来没有认识过喜欢程灵素的男生,所以,我不由地非常主观地相信,男生们都不喜欢程灵素。

第一,她不够美。除了一双寒星般的眼睛非常出彩外,程灵素面黄肌瘦,外表很不起眼,自然难以引起胡斐的兴趣。其次,她出身低微,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还一不小心入了“毒”门,为武林正派不耻。金庸偏爱出身名门的女主角,哪怕是邪派,也要是大大的邪,邪成一个人物。比如黄老邪的女儿黄蓉,比如任盈盈,比如殷素素。再不济,也要高过男主角的出身。(所以我猜,金庸要是女的,一定是那种灰姑娘情结的一类。)

因了这两个不利条件,程灵素再灵动,再聪慧,再细心,再爱胡斐,也只能是赢得胡斐的感激和怜惜。我不知道金庸写程灵素为胡斐冒死解毒那一段时的心情如何,但是他的笔对程灵素未免太过残忍,让她那么隐忍苦痛,又让她那么心甘情愿。我真的宁愿看阿紫,虽然阿紫不可爱,但是好歹也算快意恩仇。不像程灵素那般,自虐得让不忍卒读。

也许,程灵素也并非不快乐,“我爱你,与你无关。”她对感情便是有这样一种信念:就算你爱的是别的人,但是也不能阻止我对你好,帮你,为你而死。

所以程灵素这种人,实际上是内心很强大的。她们真正懂得自己的感情,坚持自己的感情,并不在乎有没有回报,也并不在乎值得不值得。

真正的性情中人是该这样的,毕竟,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把感情当做一种筹码。能活得如程灵素这么“真”的,又有几个呢?

19 novembre

铁肩担道义

 

 

那天开评刊会议,有一个同事发言:我们都是为了新闻的理想才干上这一行的,‘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我看到我的同事们中有很多人在偷笑,当然,我也笑了,笑得想哭。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一个被人谈得要滥掉的话题。可是,还是会在莫名的时候,狠狠敲在你的心上,像直击你鼻梁上的一拳。

六十年代人是一代理想主义者,最近的采访中总是碰到这种人,他们也复杂也堕落也无奈,可是他们有信仰,他们的信仰就是他们的理想。

有的时候,我简直是妒嫉他们,那是一种无家可归者对着窗口灯光的妒嫉。

在火车上,坐在对面座位上的是一位年轻的妈妈,和她年幼的儿子。旁边的大婶逗那个小孩说话,小孩用清脆的童音说:“我六岁半了,本来今年我要上学了,可是我被撞了,要在医院里看病。先是在地区医院,现在在北京康复中心……”

他妈妈告诉我们,撞了孩子的是一辆110警车,不是在执行任务时撞的,所以警察局不予负责,说是个人责任。可是那个撞了孩子的人躲得远远的,一分钱也不肯出。

周围的人都有点愤慨,有人说:“找媒体呀,找记者呀,给他曝光,看他们管不管。”

我也愤慨,我甚至开始想在做媒体的朋友名单,想谁可以帮帮这对母子。可惜我最后还是什么也没有说,我对我自己说,总有人会帮他们解决这件事的,再说,我又不是做社会新闻的,也帮不了他们什么。

我为自己的沉默和麻木而鄙视自己,也可怜我自己,可怜所有和我有一样痛苦的同行。

最后三个月

 

 

记得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有好友问过我:如果你只有三个月生命,你会做什么?

我当时很仔细地想了想,回答她:“在家等死。”她杏眼圆睁,不屑地白了我一眼,表情似乎在说:那你不如现在去死。

我知道,她是想借这个问题来让我反思生活中我最想做的事情。但是我敢发誓,我每天都会回答无数个问题,一大半答得随随便便,另一半是言不由衷。而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很少一部分发自肺腑的真心话。

忽然想起这件往事,是因为最近在新浪上看到,有一个得了绝症的妙龄少女,在生命垂危的时刻,去拍了一帧美仑美奂的婚纱照。看这篇文字的时候,我承认我很感动,也很难受:只有新娘的婚纱照是残忍的,更残忍的是,这是一位站在死亡边缘的、永远做不了新娘的“新娘”。

小时候看刘德华的《天若有情》,华弟为中枪的吴倩莲披上婚纱,在教堂抱着她哭的时候,我哭得比刘德华还要惨,为那件染了血的洁白婚纱,为所有少女心目中轰轰烈烈的爱情传奇。

若干年后的我看《FRIENDS》,三位女主角身披婚纱,在家里边看电视边吃爆米花时,我大笑,为所有女生幻想中有些幼稚的新娘梦。

当然,还有更加具有戏剧意味的《落跑新娘》,ROBERTS穿着婚纱一路狂奔,裙裾飘飘,荒谬却不失美丽;更荒谬的是《THE BACHELOR》,数百个身披婚纱的美女对着亿万富翁狂追不舍,此时的婚纱成了单身汉一场最大的梦魇。

东拉西扯写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证明,无论在电影还是现实,婚纱是女人心目中永远的DREAM SKIRT

如果我真的只剩下三个月生命,我宁愿去穿太空服或者潜水衣,毕竟,这样的选择听起来比婚纱更有理想,我可不想被人认为是朱德庸笔下的结婚狂。可惜,以我没出息的个性,我还是宁愿在家里等死,前提是要有很多很多的书,还要有很多很多的碟。(语调太像喜宝了,深受师太荼毒。)

在生命的最后三个月,你想做什么?虽然这是一个已然过时的主题,但是还是一个蛮富有吸引力的问题。我想,对于一个健康人来说,其实任何答案都是虚的,毕竟,人心目中的自己和真实的自己,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如果我真的真的只剩下三个月生命,我会不会抱着婚纱一边哭一边大喊:来人呐,救命呐!天啊,太可怕了。虽然我一向觉得我们应该勇敢地直面自己惨淡得一面,但是我还是不想把自己想像得这么惨不忍睹:)

22 ottobre

只是玫瑰

 

 

听你在电话里向我哭诉,真是心痛。很少与比我小的人做朋友,但是你,是一个让我当作妹妹般来疼爱的朋友。你知道我是不会安慰人的,只有倾听,等你平复下来后,再给你一份祝福,虽然隔了千万里,却希望你依然感觉得到祝福的温度。

你说,他送你的玫瑰还没有开败,为什么他的心已经变了。曾经的百般呵护,变成冷冷的眼神;曾经的山盟海誓,变作淡淡的话语。

我无语,这样的问题,是永恒的追问;而无语,是对之永恒的回答。很多时候,不必问为什么,只要去接受、去习惯,去等待在一次次的伤害与失望中成熟长大。

真的,不要太相信玫瑰,玫瑰永远只是玫瑰,开得再艳,笑得再美,也只是玫瑰。

妹妹,擦干眼泪好吗?相信我,有一天,有人会对你说:你是我眼中的公主。于是,你会像穿上水晶鞋的灰姑娘,褪去所有的自卑和青涩。一定要相信,不,是坚信。

你问我相信吗?妹妹,我从来没有想做公主,我只想做安静的仙德瑞拉,守着温暖的灶台,听鸽子咕咕的笑语声。

张信哲的MAGIC

 

 

张信哲-做你的男人
东京纽约每个地点
带你去坐幸福的地下铁
散步逛街找电影院
累了我就帮你提高跟鞋
塞车停电哪怕下雪
每天都要和你过情人节
星光音乐一杯热咖啡
只想给你所有浪漫情节
让我做你的男人
24
个小时不睡觉
小心翼翼的保持
这种热情不退烧
不管世界多纷挠
我们俩紧紧的拥抱
隐隐约约我感觉有微笑
藏在你嘴角
让胆小的你在黑夜中
也会有个依靠
就算有一天爱会变少
人会变老
就算没告诉过你也知道
下辈子还要和你遇到

 

《西雅图不眠夜》里曼格瑞恩在深夜的汽车中带着招牌的甜蜜微笑,嘴角上翘地与广播上汤姆汉克斯的声音同时说:“MAGIC”。

于是,电影里的爱情开始MAGIC,莫名钟情,许下约定,甚至当她最后握住他的手时,还一脸的不置信。MAGIC,来得太快,太突然,太美好,好得让人不敢相信。

一直觉得张信哲的声音是现实世界里的MAGIC,怎么会有这么清澈悠扬的声音?唱这么緾绵绯侧的情歌?那是一种让人心都会碎掉的温柔。

对于一些歌手,我听的是他们的歌;而对于某些歌手,我听到的是他的声音。喜欢张信哲的声音,很久了。久到不记得第一次迷恋上他的声音是因为哪一首歌,也许是《过火》,也许是《挚爱》,也许是《且行且珍惜》。

《红楼梦》里形容宝黛有一句:既熟惯,则更觉亲密;既亲密,则不免一时有求全之毁,不虞之隙。而之于阿哲的声音,我却从不会有毁隙之心,只觉得那种因熟惯而亲密的过程如此美好。

一个熟悉的声音,也许可以给人最暖的温暖;一句熟悉的玩笑,也许会绽放出最会心的微笑。从众多的声音中辩认出某一个声音,是一种感动;在众多的声音里只想念某一个声音,也许,是一种幸福。

Mais, sit u m’apprivoises, ma vie sera comme ensoleillee. Je connaitrai un bruit de pas qui sera different de tous les autres. Les autres pas me font rentrer sous terre. Le tien m’appellera hors du terrier, comme une musique. Et puis regarde! Tu vois, la-bas, les champs de ble?Je ne mange pas de pain. Le ble pour moi est inutile. Les champs de ble ne me rappellent rien. Et ca, C’est trist! Mais tu as des cheveux couleur d’or. Alors ce sera merveilleux quand tu M’auras apprivoise! Le ble, qui est dore, me fera souvenir de toi.Et j’aimerai le bruit du vent dans le ble…….

 

20 settembre

便宜

 

 

在卓越网上订的书送到办公室了,一共订了七本,付了七本的钱,打开包装细数却发现是八本。不信自己的眼睛,按着书目单子又数了一遍,发现某一种有两本,原来是送重了。

以我马虎的个性,经常是买东西被人少找钱,或者回家才发现少给了或者质量不好。今天居然居然有便宜可捡,于是我十分担心地一直看天,不是阴天,应该也许不会被雷霹到吧?

关键时刻暴露了我卑鄙小人的真实面目,我居然没有打电话把书退回去,而是悄没声地装起来了,脸红中:(

长这么大没占过这么大的便宜,非常飘飘然,同事们都对我表达了充分的不屑:一共二十来块钱的一本书,你至于吗?有点出息好不好?

然而我依然没出息地保持满足地傻笑,不劳而获耶,也许你很不以为然,但是当它真的发生在你身上,那种感觉,真的,有点爽。

一直信奉一句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从来坚持自己买单,也许在内心的深处,还是有点凄凉的感觉吧。
16 settembre

周末电影院

 

 

法国电影的好处是永远把观众当作智商正常的人。

从来不会朔造完美得不像人类的角色,对于人物的经历往事个性内心,永远会留一点空白证观众自己领会,“留白”的魅力是不可挡的,所以我喜欢法国电影。

N遍看《放牛班的春天》,当莫朗唱起歌来时,眼泪还是会充满我的眼睛。从来没有一个人的歌声这样打动过我。

其实是个很简单的故事,一群问题少年,一个善良的老师,用音乐唤起生活中一些美好的东西。不简单的是,没有煽情,也没有刻意,却可以让人热泪盈眶感动不已。

当生活遭遇绝望的时候,因为怕失望而质疑希望的时候。

合唱团表演的歌叫《黑夜》,但是歌词中,黑夜却被抒发得如此美妙而甜蜜。身在黑夜中的人,都会有所感触吧。

有美同行

 

 

中午时候在动物园附近,忽然很想逛街,于是打电话找人,几乎所有的女友都有事,只有美女一接电话就兴奋得回答:“好的,等着我,马上飞奔过去。”

我立刻窃喜,觉得自己好歹感召到一个同伴,人缘不算太差啦。而且美女穿衣服极有品位,在朋友圈里有句名言:美女能把麻袋片都穿出味道来。

于是我在树荫下数路过的出租车,第62辆,美女婀娜多姿地从车上下来了,墨镜、超短裙,乍看像舒淇。身为朋友的我顿觉与有荣焉。

我是一向不会淘衣服的人,所以从来没来过动物园这边的服装市场,美女诧异地问我:“你转性啦?开始走小店路线学会省钱啦?”省钱?拜托,我平均一年买的衣服一个巴掌就数得过来,就算买再贵的品牌也有限,省什么省。实在是,觉得自己应该多点街头智慧了。

“嗯,有道理,你这个老土买衣服从来都直奔ESPRIT,再多认几个牌子好不好?”

有没有搞错,我还认识GAPZARA好不好?

GAP北京没有,你就将就点吧,真正会穿衣服的人都是往小店里淘,才有个性,懂不懂三?”

好好好,所以我要把你叫来向你学习。

就这样,买衣菜鸟跟着购物狂美女一起浩浩荡荡缩头缩脑地出发啦。

一轮转下来,我头就晕了,美女逛街真不是盖的,所有的衣服中,喜欢的、入眼的、乍看还不错的、颜色是美女钟爱的、款式是美女想要的、虽然古怪但有个性的,美女都要翻一翻看一看甚至还要试一试。问题是以这些标准来看,几乎百分之九十的衣服都在扫荡范围。

本来以为我的提议我会是主角,但是不知不觉中,我就沦为了美女的跟班,成为她试衣服时的第三只眼。当然美女是仁慈的,会时不时丢给我几件:“这个适合你,试一下。”

面对如此美丽且强悍的朋友,我的审美观完全被淹没,她丢过来什么我就接什么,只可惜,我的理智告诉我,美女选的衣服我一件也不能穿,否则一定会丢尽我这张老脸。

美女选衣服的标准是:色鲜、款艳、在人堆里一定要第一眼被看到。与我的标准刚好背道而驰,所以我选的衣服统统被美女否决,美女为我选的衣服统统被我自己否决。

于是今天下午逛街的成果是,美女:T恤两件,毛衣三件,仔裤两条。我:一个别针。是美女买的毛衣上的别针,她说不好看顺手摘下来别我包上了。

伤心的我连晚饭也没顾上吃,你说身为一个女人,逛街一下午一件衣服也没买,我对得起谁呀我?

美女语重心长:“精力是有限的,时尚是无限的,我们要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时尚中去。你知道你为什么不时尚吗?因为你对时尚没有热爱没有激情,所以你永远时尚不起来。”

我我我,我惭愧呀。

 

07 settembre

书中自有……

 

 

书中自有千钟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写完这行字,我一个激灵,不会吧,我这般泼皮居然也人模狗样地论起读书来了,脸红下先:)

想起这个话题是因为早上在地铁上时,坐我旁边的人在看报纸,我瞄了一眼,只见一则新闻是关于一本书的,据说此书中有一个巨大的秘密,谁读完后要是解出来,就能拿到一千多万的珍宝,BLA BLA BLA……

于是,我不经意地就想起小学时用过的一枚书签,上面便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虽然我那时年纪小,却也明白并不是读书就会有黄金从天降,就会有美女深夜投奔,只是开卷之趣,并不亚于得了金钱美色的满足之感。小小年纪,也忍不住有几分为此句中的意境感叹。

除了应试,读书自然是为了乐趣,且不说小说,便是最最枯燥的字典,读起来也很有几分乐趣。比如你知道什么叫题凤在门吗?魏时嵇康与吕安交好,每次一思念,千里外也要赶来相会。一次吕安来,正逢嵇康不在,其兄嵇喜出来迎客,吕安便不进门,只在门上写一“凤”而去。嵇喜还不明白,嵇康回来,看了说“凤,是凡鸟啊。”(想想凤的反体字。)看得人忍俊不禁,真是FAINT,文字中真是有太多游戏。

如果真是为了解开秘密去读书,那当中的趣味自不必提;但若只是为了得到那珍宝,那此书的作者一头撞死算了。便是俗,也该俗出个道理,这才不负了书名;以利而诱人读书,哼,骂你也是脏了我的字。

记得三毛写过《逃学为读书》,写她逃课时曾在坟场里捧卷入迷,让人真为爱书人的痴捏一把汗。

说到痴,便想起刘文典。抗战时期,有一次联大拉响空袭警报,联大的师生都急忙跑出宿舍避难,刘文典看到沈从文也在跑,便回身说:“学生跑是为了保留下一代希望,我跑是为了讲《庄子》,可是该死的,你干嘛跑啊!”读书读到这种境界,也难免其人狂至高不可攀
06 settembre

社会性麻木

 

 

不愿意在下班高峰期回家,选择在办公室延留两个点钟,避开人流。今天身体非常不舒服,在地铁上几乎睡过了站,一直到地铁上的女音报出“和平门”才迷迷糊糊醒过来,匆匆拎着包跳出车厢,恍恍惚惚地往外走。

在出站那段长长的楼梯上看到她们,也许她们是姐妹,也许是朋友。总之,是老得年纪差别已经不明显,相差十岁与相差一岁外表上绝看不出来。穿着黯淡的灰色袍衫,很老式的那种,每人抱着一个又脏又破的大包,坐在楼梯中央,一个包装方便面的一次性纸杯摆在面前,里面零零星星有一点毛票。

当我从她们面前经过时,其中的一个正打开包摸索着,似乎正在为另外一个找什么东西,包里满满的什么都有,包着塑料袋的馒头、旧报纸、空的矿泉水瓶,她摸索的那只手,是枯瘦的,长着老人斑,不甚干净。两个人低声地讲着什么,仿佛交谈得甚是开心。

我麻木着脸从她们身边经过,就像我走在路上时惯常的表情。走过去了,才想到应该找点零钱出来给她们。但是当我一个人时,就会变得出奇的羞赧内向,连问路都不敢,更不敢返回去将我那些少得可怜的爱心随便给予。

于是一直到走出地铁站,忽然非常非常后悔,后悔得几乎要掉下泪来。在地铁站口徘徊了几圈,终于还是将身上的几块零钱都搜出来,又返了回去。再度经过她们时,急急地把钱放下,听到她们仿佛在说“谢谢“,不敢看她们的眼睛,假装是要去坐地铁的样子又一直走下去,从另一个出口出来。

心里像压着一块石头,比刚才更加难受。一直是看不得老人吃苦的,每次看到了,心总是很痛,也说不出什么道理,以前会忿忿地想,“这个世界为什么这么不公平。”;而现在,只觉得从心底最深的一个地方,一股凉意慢慢浸上来,浸得我几乎连呼吸也不能够。

杜甫希望“安得广厦千万间”,而我呢,却连这一丝豪气也没有,我能做的,只有快快走开,将头仰起,免得眼泪会掉下来。

记得师太的《我的前半生》里子君为自身的遭遇不平,感叹社会怎么这样时,唐晶笑她:“不怪自己,便只有怪起社会来了。”是的,成熟的人是不会怪社会的,成熟的人谁也不怪,只怪自己的良心干嘛不都拿去喂狗。

01 settembre

菩萨心

 

 

东吴弄珠客(魏子云考证说就是冯梦龙)在《金瓶梅序》中说: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禽兽也。

听了这话,我倒诧异了:“咦,看来我是菩萨了嘛。”

其实菩萨也未必,但是将某些人贬为禽兽,这个有点过,毕竟,人家禽兽招你惹你了?人家禽兽也很保守好不好?

想起写《金瓶梅》是因为上周去听了关于这本书的讲座,惭愧下先。几年前,如果有人跟我说金瓶梅,我肯定会面红耳赤地反驳:“谁说我读过金瓶梅?谁说的谁说的?谁说我读过我跟谁急。”

那个时候《金》在我眼中是不折不扣的大禁书,碰都不能碰,说也不能说,说一说,仿佛就污了单纯的名声。

现在,嘻嘻,我承认我已经读过了,而且发现,比起现代的一些流行小说,卫慧木子美之类的写作风格,金瓶梅简直可以堪称清纯啦。

张爱玲对《金》的评价很高,因为她本是那种心热之人,这种市井温暖的人气之作,她一定喜欢。更何况《金》写得如此花团绵簇,里面的一些人事物件描写,真是让人不禁拍案称绝。单是后院奶奶们的衣裳装饰,便令人眼花缭乱了。

脂胭斋评红楼梦时,也有“此笔若《金》”的批语,可见,仅仅把《金》当成禁书者,头脑狭碍也。

金瓶梅热闹、温暖、市井、民情,里面“潘驴邓小闲”一类的妙语,已值回票价,更何况其中的悲欢离合、因果报应,真要让人叹一声人生如戏了。

可是,这是一部悲剧。不仅仅因为它的结局。看在那个小城中,看在那个院落里,看在那个脂粉队里,几个人哭哭笑笑,争争夺夺,虽是媚眼如丝、热闹非凡,却无时不透着一股生之无奈、欲之无奈、为人之无奈、为恶之无奈,这份无奈,便是因了我们的原罪。

掩卷细思时,真要掬一捧同情之泪。你看书中人为非作歹,便心生不屑了?那么我问你,你可曾起过同样的心思?你不必回答我,你只需诚实地面对自己,有,或没有。

但是绝大多数人当然不会如此为,因为道德礼教,因为律法名声。可是,未必便没有想过。都是人,谁比谁高尚多少呢?所以,他,她们,也可能就是你,因为,都有一份人初本恶的叹息。

算了,还是不必讨论这样大的题目,我是极爱《金》里的文字的,时时会有妙语,让人忍俊不禁。

昨天和朋友聊小说一直聊到深夜,刚好我们都极爱沈从文的《边城》,里面一些片断,谈起时真叫人坠泪。她提起艾芜的《山峡中》,想起里面的那个歌谣:

江水啊

流啊流

流啊流

流到东边大海头

那儿啊,没有忧

那儿啊,没有愁。

简单的几句,却把人带入一种莫名的境界,不能言语。

真的是,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