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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人生13 novembre 提问!回答!
被飘飘点名了,以前都看到有人在博上被点名,我刚刚才明白,原来被点名就是酱紫的啊:)
1、有没有想过如果以后结婚对象不是现在的恋人,会是啥感觉? 兴奋!原来我不是嫁给他啊,那现在可以尽情地欺负他了,哈哈!
2、最近最郁闷的事? 发现自己之前居然看错人,我把她当朋友,她把我当丫环,气!
3、你最希望从朋友(不包括爱人)那里得到的是什么? 如果我说是红包,会不会被打的说?
4、你最想去哪个地方?为什么? 耶路撒冷,因为我想装得很深沉。
5、说出点你名的人的3个优点(不可删除题) 充满生活情趣,美丽,而且居然人缘很好,过份!
6、什么事情会让你觉得很幸福? 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7、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你最想改变的是什么? 钻回我妈肚子让我老妈把我生漂亮点。
8、你现在最想拥有的是什么? 一个大款老公,可以让我天天在家吃喝玩乐,不用受阴险小人的气。
9、你最讨厌的一件事是什么? 蟑螂
10、你觉得感情重要还是物质重要 我一向都觉得感情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东东,当然,当我拥有足够物质的时候。
11、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比较健康? 听说神仙可以活得比较久,那么就是神仙般的生活最健康吧。
12、你认为分手后的男/女朋友还可以做朋友吗? 才怪
13、这辈子最快乐的事是什么? 荡秋千
14、最受不了自己哪个缺点? 神经不太正常
15、如果有不开心的事怎么办? 借朋友的酒浇愁
16、最害怕失去的东西? 我所拥有的,都怕失去,包括我妈,和我的储钱匣。
17、做朋友的话,最看重对方什么? 真诚
18、对自己的近况满意吗,哪些需要调整? 一般,银行存折上的数额需要调整
19、相不相信会有人一直住在心里,哪怕越来越淡? 会的,我至今记得二十年前我堂姐借了我的小人书,没有还!邻桌屁孩借了我一毛钱,也没还!
20、报上你的三围。 这个不清楚,不过飘飘你可以来我家参观。
好了。回答完毕,。 关于规则: A、被点到的要在自己的博客里写下自己的答案,然后去掉一个你最不喜欢的问题再加上一个你的问题,仍然组成20个问题,传给其他8个人,列出8个需要回答问题的人的名字,还要通知对方——你被点名了,被点名者不得拒绝回答问题,完成游戏的人将会永远得到大家的祝福。 B、这8个人要在自己的博客里注明是从哪里接到的,并且再传给其他8个人,让游戏继续下去,不得回传。被点到名字的人将会得到大家的祝福,并且所有美好的愿望都会在不久的将来实现。 点名:阿爽,晓超,娜娜,严虹,安文,卜小壮,小雪梅朵,初夏,那谁,那谁,那谁 30 marzo 突然间的自我突然间的自我
一直很忙碌,总有写不完的稿子要结稿,总有理不清的麻烦在冒出头,总是在某一刻恍然凝神,不知自己倒底在做着什么。
刚刚从温暖润泽的贵阳回到漠然冰冷的北京,疲倦仿佛在漫漫将我淹至莫顶,难以消弭。清晨上班的路上,在与陌生人之间的距离小到让人尴尬的时刻,我闭上眼睛,将MP3的耳机戴上。不经意的,那首《突然间的自我》与我迎头相撞,很痛很痛的一种冲击,眼睛里的酸胀让我不得不仰起头来,掩住将夺眶的液体。
“听见你说,朝阳起又落,晴雨难测,道路是脚步多。我已习惯,你突然间的自我,挥挥洒洒,将自然看通透。那就不要留,时光一过不再有,你远眺的天空,挂更多的彩虹。 我会紧紧的,将你豪情放在心头,在寒冬时候,就回忆你温柔,把开怀填进我的心扉,伤心也是带着微笑的眼泪。数不尽相逢。等不完守候,如果仅有此生,又何用待从头。”
还记得这首歌吗?伍佰流行的调子,早就听过了,却如吹过耳边的一阵风,随听随忘。直到你的一封MAIL里,将这首歌的歌词发给我,才让我体会到其中的美丽。那种美丽,不是晨钟暮鼓的清灵,不是秋日落叶的凄凉,甚至不是独看星空的悟动;那种美丽,也许是极冷极冷的寒冬,有人伸给你一双温暖的手。也许,是因为我不能肯定,因为我不能表达,因为我已失去了描绘的力量。
两个月了,没有你的短信,没有你的声音,没有你的文字;两个月了,足够让我看遍我们以前所有的聊天记录,所有的照片,所有的MAIL。
记得你说,27岁是个奇怪的年龄,凡高在27岁开始画画,春树在27岁开始写小说,27岁时的你,却说不清自己的心情。现在,我也27岁了,我终于明白了你的那种凄惶,那种在青春与成熟间的凄惶。
记得我说,古龙那么多人物中,有情深义重如李寻欢,有风流潇洒如楚留香,我最喜欢的却是那么苍白寂寞的傅红雪,带着难以逾越的伤痛、握着一把残刀的傅红雪。你说,你也是,那种喜欢是一种说不出理由的偏爱。
记得你说,希望将来退休了,可以在一个阳光充沛、人迹罕至的小村里度过余生。我说,好吧,养一只叫小白的狗,在睡椅上晒太阳,吃着花生,看着小说,听莫扎特。
在我最辛苦、最寂寞、最孤苦的日子里,是你一夜一夜地陪我聊天,听我说最无聊的呓语;在我最绝望、最徘徊、最茫然的时刻,是你给我对美好的向往,让我觉得幸福尚在人间的一隅等着我,我的幸福,永远在那里等着我呢。在我最自私、最自我、最莫名其妙的片断里,是你理解我,给我欣赏和肯定,在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比你更懂我。
以前曾经推荐你听张学友的《演唱会》,你听了,说你听过后忽然明白我的想法了。以前也曾经把《白马啸西风》里最打动我的片段抄给你看,你看了,说你明白我在怕些什么。其实,我自己都不懂自己的想法,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我就是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生活得一团糟、忽然很清醒、又忽然是在做梦的人。
没有人比我更渴望感情,因为我总是独自站在荒野,背负着无比沉重的负担,渴望着片刻温暖;没有人比我更惧怕感情,因为我荷着那样沉重的行囊,还想要不断地快跑快跑、逃开逃开。
在无尽的荒原里,天边永远有一颗星,指引每个人的方向;星上也许住着小王子,也许只有一朵玫瑰花,也许只是偶尔眼花时的闪现。但是每个人都该有一颗星,当受伤落泪时,当午夜梦回时。
我的那颗星,我已经将它迷失。
我不能再奢望还能拥有你这样的朋友,我也不能奢望还能拥有那些快乐的瞬间。在我的荒原里,我荷重而行,我背负着我的伤痕、我的虚荣、我的自私、我难以割舍的一切一切虚无与现实,我会永远这样走下去,就算给我一双翅膀,我也不会飞翔。
而你,我知道你会飞翔的,你会飞得更高、更稳、更远,看到更美的风景,听到更美的音乐。生活所有愉悦,you deserve them!.
三个月后,就是你的生日了。二十几岁的最后三个月,你会怎样度过? 08 marzo 六一,五四,三八,及其他六一,五四,三八,及其他
手机从早上起就开始叮叮响,都是祝我节日快乐的短信。很感激所有祝福我的同性朋友们,因为有了你们,我才会觉得做个“妇女”,是一件快乐而丰富的终身职业。 下午时终于有点郁闷了,忍不住跟朋友叹息:以前过六一,后来过五四,现在,只能过三八了,有点压力哦:)。 我妈妈更惨,她们领导坚定地相信:今天是三八妇女劳动节,所以这一天,妇女们是应该劳动滴。我妈妈分辩,明明是劳动妇女节嘛,可惜她的分辩未果,于是只好踏踏实实上班一天。 因为怕被烫的脚上留疤,所以我这几天都尽量不穿鞋,今天实在忍不住了,穿了三条袜子,套上我最大码的皮鞋,与笨丁、豆豆和飘去腐败。 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是吃冰激淋,比吃冰淇淋更快乐的事,就是和好朋友们一起吃啊。DQ的冰激淋很棒,塑料小勺也不错,于是大家一起将小勺打包。我一边笑,一边觉得这个举动真的是好三八。 看了一部非常非常适合这个节日的电影:《时尚女魔头》。当然,电影另一个译名:《穿普拉提的女王》更雅致些,但我还是钟意前者,因为比较符合原著。而且,在这个世界上,做一个三八是多么不容易呢:无能点,会变成职场麻瓜;邋塌点,会变成黄脸婆;妖艳点的,是狐狸精;能干点的,就是女魔头啦。 记得有人说过《FRIENDS》里ROSE养过的那只猴子如果是人的话,就是梅里尔。我兴奋地把这个八卦讲给笨丁她们,可惜她们的反应不如我这个《FRIENDS》迷那么兴奋,于是只好在心中窃喜。梅里尔在这部片里真是演得非常非常好,举手投足间,既“时尚”,又“女”,又“魔头”,让我们全体笑得晕。 笨丁说,过几年就该过重阳节啦,我更郁闷了,那再往下岂不是只好过清明节了吗?所以,能过三八节,还是要珍惜这个年龄的所有快乐吧。 以前过六一节时,找齐了红领巾蓝裤子,唱着少先队进行曲去公园野餐;过五四节时,写一堆酸得掉牙的文章,参加演讲、辩论、征文比赛;如今过三八节时,吃冰激淋、看电影、与姐妹淘们欢声笑语。 这样的进步,怎么能不爱上这个节日呢? 冰激淋吃完了,电影散场了,我们在夜幕下的北京挥手道别,微笑依然凝在嘴角,久久散不去。 录下最喜欢的一个短信:祝我们这些表面风光,内心彷徨;容颜未老,心已沧桑;似乎有才,实为江郎;成就难有,郁闷经常;比螺子累比蚂蚁忙,比岳飞忠良的姐妹们三八快乐! 嘻嘻,三八快乐,明年赶早,让我们将三八进行到底! 08 febbraio 健身之我为跑步狂
这个冬天感冒了两次,从小就是健康宝宝的我很是不安,最近半年来除了偶尔打球没有任何运动,看来有必要增强一下体质了。 在东环广场的浩沙办了一张卡,和美女ASK一起去的。办卡人员告诉我们有一种情侣卡可以打折,于是我们怯生生地问:“我们两个可以办吗?”本来以为人家会严辞拒绝,这里又不是荷兰,同性恋就不必凑热闹了。结果办卡人员很痛快地答应了,于是我和ASK成了一对健身“情侣”。 我一向对健身器材十分排斥,一点也不好玩,又枯燥又无聊。昨天去健身时,在跑步机上慢跑四十分钟,跑得旁边的健身教练都心疼了:这么使唤跑步机,人家机器损耗多大呀。 幸福的是,浩沙的跑步机前面有个小屏幕,一直在放RAIN的MTV,边跑步边颀赏帅哥,人生一大乐事啊。跑到中间有点坚持不住时,开始胡思乱想,让自己假装是RAIN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我追我追我追追追,边追边觉得自己好无聊,鄙视自己。 运动最让我着迷的不是过程,而是结果,运运之后心情十分之好,思绪十分之平静,皮肤十分之娇嫩,当然,肌肉也十分之酸痛。 四十分钟跑了四公里,算算大概是可以到西单了吧?于是使用了一下单车机,又骑了四公里,算是从西单回来。呵呵。 水仙日记
我是一个贪恋床第的人,能在这份无聊透顶的工作岗位上支持半年多,惟一的理由是这里早晨上班时不需要打卡。于是我可以在清晨时分和我的枕头被子亲亲热热地好生厮磨一阵,这是我人生最大的享受。 可是最近单位新领导上任,非常残酷地要求我们准点签到。这个消息一发布,宛如晴天霹雳,震得我顿觉生命没有意义。 而且,为了每天清晨给我的水仙花换水,我不得不,我不得不再早起十分钟。泪流满面ING…… 这几天我可爱的水仙们长势良好,叶芽一枝一枝地往出冒,已经长得有三寸多高了,飘飘告诉我不要给它们加太多水,否则会只长叶不开花,于是我每晚都将水倒空,清晨再把晒过的熟水续上。要知道,为了多睡十分钟,我不吃早餐很多年,我对它们真的比对自己好多了。 红楼梦里宝琴曾经给林妹妹送过水仙,林妹妹生怕自己屋子里的药味破坏了水仙的清香,每每看到这一段,我就忍不住感叹。看看人家,生活得多么精致、地道,且不说扫雪泡茶、隔湖听笛这些雅致,就连一些些味道,也十分得呵护。 而我这个风尘仆仆的粗糙人居然也开始养起水仙来了,呵呵,看来花草果然可以怡情。 三毛这样介绍自己的英文名:“ECHO,就是希神话里爱上水仙花的那个。”在我的记忆中,ECHO爱水仙花爱得十分无望,如果你一旦爱上一个自恋的人,那么无异于自寻死路,爱是相互给予的过程中彼此的满足,一个自恋的人是不懂爱的。 希望我不要爱上水仙才好。 那天爸妈来北京,兴致勃勃地把我的水仙SHOW给妈妈看,我妈兴致勃勃地说:“这些水仙盆不错,将来给我带回家,可以栽蒜。”郁闷。 有同学来,再度兴致勃勃地SHOW,同学问:“这种盆多少钱一个?”再度郁闷。 还好我可爱的ASK同事反应相当合理,与我好好探讨了一下水仙土养与水养的区别,唉,我知道,做人不能太过苛求,得一知己足矣。 美丽的绿色叶芽,一枝枝精神弈弈地成长在我的阳台,快些开花吧,亲爱的叶芽们,有人在热切地关爱着你们。 03 febbraio 水仙日记
水仙,对,就是那个英文名叫Narcissus的东东。植物,声名远播。曾经有一个希腊神话里的美少年叫这个名字,后来美少年爱上自己在水中的倒影,活活自恋而死。 不过这篇博,也可能是一系列博并不是本人打算开始自恋,我自恋一般都是关起门来独自进行,不必发到博客上惹人耻笑。而的的确确,是我这个面对植物、杀人不眨眼的家伙要打起精神来养水仙花了,这么有意义的事,在我的人生中可并不多见。所以,一定要写博,不论收场如何。 我将ENJOY呵护一个生命的过程。 上上个星期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一箱水仙,特意跑到大老远打车把它们抱回家,当然,我向水仙的原主人隐瞒了我曾经有把仙人掌都养死的经历。 水仙带回家,打开箱子我就傻眼了,十几个面目可疑、貌似畸形洋葱的东东,在黑乎乎的土里若隐若现。生为北方人,我见过的绝大多数水仙都是在画中、照片中、电视里,如此真实地近距离接触,恐怖。电话请教了几个可能会养水仙的朋友,未果,大家基本都说他们拥有过的水仙都是过年的时候从花店里直接买来的,这帮爱好不劳而获的懒人! 于是把盖子一合我就出去溜跶了,决定水仙的栽培工作暂缓,反正也不急在一时半会儿。要知道,我是逃避的高手;所有不想面对的事情,我都有本事视而不见。 一直到前天,想着我那箱水仙再搁下去,可能就要长毛了,大老远地搬回来,总不能直接往垃圾箱里送呀,我决定励精图治,一展身手。 于是下班直冲花店,要求买水仙盆,那些水仙盆都十分迷你,我只好买了五个,心想这都不一定够,可是实在也拿不了了。顺便向老板咨询水仙如何养,老板说,象剥洋葱一样剥掉棕色的鳞茎,再把根泡在水里就可以了。 于是,我回家把我的一箱水仙搬出来,我剥、我剥、我剥剥剥。生命这种东西,总是能触动人心中最柔软的那个部分。在剥的过程中,我发现这些水仙捏起来有点软软的了,会不会是因为我放了一个多星期对它们未予理睬的原因?我十分内疚,在心里默念:求求你们,千万千万好好活下去,我会对你们好的。 一直剥到手指发红、两眼冒黑,十个水仙终于有点冰清玉洁的味道了。我兴奋地把它们放在水仙盆里,以为大功告成。 上网搜了一下水仙的栽培方式,发现我做得还十分十分不够,水养的水仙要把根部所有的污泥和腐坏物都清理得干干净净,还要把鳞茎剥开一些,好让花苗能够冒出。只好返工,我洗、我剥、我洗洗剥剥。 在水中浸泡一夜之后,今天的水仙终于正式入了盆,一个个看起来水水嫩嫩,很有精神的样子。 于是向上天祈祷,让我的水仙好好开花、好好长大吧。为此,我愿意做一个勤奋的人,我愿意做一个享受过程的人。 从明天起,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26 gennaio 我们一起去讨饭
我经常会在精神恍惚时对身边的同伴胡言乱语,那天在永济寺外看请香火的小店,相伴的同事说了一句东西真贵没有钱,我随口便答:“那我们一起去讨饭吧。” 语毕,同事大笑,我大窘。 回味一下自己说过的话,虽然荒谬可笑,却是一句挺有意思的话。电视剧里,特别是古代情节的,常有某人落魄到讨饭的境界,一根打狗棒,蓬头垢面,赚足观众的眼泪。据考,《红楼梦》里最后各人的命运,也很有几位公子红妆落入此等境地。能把讨饭这种工作做得既浪漫又潇洒的,只能是金庸笔下的丐帮众小。 一起去讨饭,一起去承担无尽的饥寒、世人的冷眼,却可以无谓地坦然应对,只能是小说里苍白而落寞的一种悲凉。《白马啸西风里》,金银小剑三娘子在将女儿交给无尽的大漠时,心里默念:“老天啊老天,愿你保佑秀儿象我一般,嫁着个好丈夫,虽一生颠沛流离,却一生快活!” 虽一生颠沛流离,但若有人心心相映、两情相悦,便是一种幸福了。如此至情至性的境界,也只能是在小说中吧。 很久很久没有写过小说了,却忽然很想再写一篇,名字便用这个。只是,我该将我的小说放到何种背景之下呢?现代社会里,女生们的心愿是在宝马车里流泪,而不是在自行车上微笑,更何况是风里雨里地餐风露宿呢? 真的,太过爱护这具皮囊,便不能考虑太多心中的意愿。大家宁愿落泪,而不愿落魄,这是一种聪明,还是一种无奈? 其实我又何尝不是现代人,何尝不明白任何一种选择,都有足够的理由;只是,在某一个不经意的时刻,在某一个恍惚的瞬间,真的真的,很想体会一下那种不被物质所羁绊的从容。 只可惜,这只能是心中,永远的梦噫。 最近在追着看《越狱》,看MICHEAL邀SARAH跟他一起去国离乡,SARAH的反应入情入理,却让我有一种无奈的伤感。相反,我更喜欢那个决定带着女儿一起与丈夫亡命天涯的黑人女子。但是,毕竟她是他的妻;而SARAH,不过只是对MICHEAL有些火花。所以MICHEAL注定要失望,因为他可以越出FOX RIVER,却越不出现实的枷锁。 15 dicembre 上帝创造女人上帝创造女人
知道碧姬芭铎的这部《上帝创造女人》起码有十年了,神奇的是我居然十年都没有机会看到。在法国女权运动的三位代表性女性之中,我最早知道的就是碧姬。没办法,波伏娃和萨冈固然是有美的思想,张爱玲也说过“以美的思想取悦人和以美的身体取悦人其实没有什么区别”;然而,真正让人心动难忘的,还是美的身体。 《上帝创造女人》是个经典,可惜,毕竟受当时电影技术的限制,影片整体还是粗糙。比起MATCH POINT里斯佳丽的镜头,对碧姬的刻画还是有相当模糊而且老土。幸好,碧姬本身绝对经得起推敲,真材实料啊:) 看过这部影片,碧姬老年时的照片真让人不忍卒看,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那样的倾国倾城,也难敌流年似水。 当年叱咤风云的三位法国女性,死的死,老的老,但女权运动依然会时时被人提出,只是这一个世纪以来,这样的运动倒底有多少收效呢?女性真的可以过得更快乐吗?亦或得到更多枷锁? 老舍说,他绝不会主张“妇女们,都到厨房去!”,但也绝不会高喊“妇女们,都上茶馆去!”他对女权运动的看法是很典型的大多数人的看法:第一不支持,第二不反对。 其实,女权运动又如何,不过是再度开劈一个男性和女性的战场,女性脱下油污的围裙,转身便要披上沉重的盔甲;不必看丈夫公婆的脸色,而是伺候老板上司的脾气;砸开封建礼教的脚链,戴上名牌身份的枷锁;不必緾足,却要做整形手术。 何必呢? 当然,我是最没觉悟、给女性丢脸的那种人,始终觉得,上帝既然创造了两种性别,便一定有他的理由,分工又有什么不好呢? 祥林嫂、杜十娘、林黛玉,薄命司的所有姐姐们,我的胆子小,你们可别半夜来掐我啊。 06 dicembre 貔貅貔貅是传说中龙的第九子,因为只进不出,所以有聚财的意头。 我的书柜就是貔貅,一向是闲人免碰型的。不好意思,我的性格中有非常典型的独生子女特色,不喜欢别人动自己的东西。 抓狂了两天了,因为有人拿走我几本书,而且是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所以我甚至无从得知少了哪几本。于是乎,做梦都是珍藏的几本心爱遍寻不见。 真拿自己没办法。 真的,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给朋友送过书,除非是一模一样的书我买了两本,可能会将另一本做礼物。有好友来借书,一般点的书我也会答应,不过马上转身就出门,再去书店买同样的回来。心爱的书会忍不住想买多册备用。 如果哪天忽然想看某本书而找不着,我会通宵不睡把书柜重新摆放一遍,生怕遗失。 真是够BT的了:( 不过也曾很大方地将喜欢的书主动送人,那是因为我当时在喜欢人家。虽然这种情况到目前为止只发生过一次,不过还是充分说明我倒底重色轻友。惭愧。25 novembre 程灵素情结
“小妹子对情郎,情意深……你莫负了小妹子,一片心……你见她面时,要对她好……你不见她时,要天天十七八遍挂在心……” 如果你可以准确地在看到这首诗的第一时间说出它的出处,并且立刻联想到程灵素,那么,你有可能是我朋友中第三个有程灵素情结的。前两个一个在BBS上注册了程灵素这个ID,另一个一喝醉就会呐呐地背这首诗。 我认识的女孩子大体上可以分成三种人,这三种人对感情各有不同的情结:白雪公主情结、灰姑娘情结和程灵素情结。白雪公主那一类的是要别人争着追捧的;灰姑娘那一类是立志要麻雀变凤凰的;程灵素这一类的,则比较没出息,对倒贴这种事非常情有独钟,哭着喊着要牺牲自己。 可是,我从来没有认识过喜欢程灵素的男生,所以,我不由地非常主观地相信,男生们都不喜欢程灵素。 第一,她不够美。除了一双寒星般的眼睛非常出彩外,程灵素面黄肌瘦,外表很不起眼,自然难以引起胡斐的兴趣。其次,她出身低微,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还一不小心入了“毒”门,为武林正派不耻。金庸偏爱出身名门的女主角,哪怕是邪派,也要是大大的邪,邪成一个人物。比如黄老邪的女儿黄蓉,比如任盈盈,比如殷素素。再不济,也要高过男主角的出身。(所以我猜,金庸要是女的,一定是那种灰姑娘情结的一类。) 因了这两个不利条件,程灵素再灵动,再聪慧,再细心,再爱胡斐,也只能是赢得胡斐的感激和怜惜。我不知道金庸写程灵素为胡斐冒死解毒那一段时的心情如何,但是他的笔对程灵素未免太过残忍,让她那么隐忍苦痛,又让她那么心甘情愿。我真的宁愿看阿紫,虽然阿紫不可爱,但是好歹也算快意恩仇。不像程灵素那般,自虐得让不忍卒读。 也许,程灵素也并非不快乐,“我爱你,与你无关。”她对感情便是有这样一种信念:就算你爱的是别的人,但是也不能阻止我对你好,帮你,为你而死。 所以程灵素这种人,实际上是内心很强大的。她们真正懂得自己的感情,坚持自己的感情,并不在乎有没有回报,也并不在乎值得不值得。 真正的性情中人是该这样的,毕竟,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把感情当做一种筹码。能活得如程灵素这么“真”的,又有几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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